中國文化大學商學院會計學系畢業修業規定
102.11.20 102學年度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
106.05.17 10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通過
【103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】
- 為強化本系學生整體學習成效與專業能力,提升畢業生之升學與就業競爭優勢,特訂定本規定。
- 學士班學生除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數(依必修科目表)外,須符合以下修業規定始得畢業:
- 通過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,依本校「大學部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本系學士班學生英語能力檢定標準需達多益500分。
- 參與服務學習,依本校「服務學習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- 參與全人學習護照各項學習活動達認證標準,依本校「全人學習護照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- 參與「企業倫理」、「中華文化專題」,依本校「職業倫理教育實施要點」及「中華文化專題講座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- 通過以下核心能力檢核:
商學院 |
核心能力 |
培育國際化專業知識與創新多元思維能力 |
培養學生對於企業經營環境之觀察力 |
訓練學生具有經營分析與決策科學之能力 |
培育學生具有洞悉企業經營績效之能力 |
養成學生具有倫理道德素養與團隊合作能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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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核機制 |
相關課程修習通過 |
相關課程修習通過 |
相關課程修習通過 |
相關課程修習通過 |
相關課程修習通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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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士班 |
核心能力 |
會計專業知能 |
管理及商學基礎知能 |
倫理、人文及法律知能 |
資訊應用能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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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核機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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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碩士班學生除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數(依學位審定表)外,須符合以下修業規定始得畢業:
- 通過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,依本校「碩博士班研究生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」辦理。本系碩士班學生英語能力檢定標準需達多益640分或托福520分。
- 在學期間發表學術文章一篇且學位論文考試及格並繳交完稿之論文,依本校「博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辦法」辦理。
- 通過以下核心能力檢核:
商學院 |
核心能力 |
培育國際化專業知識與創新多元思維能力 |
培養學生對於企業經營環境之觀察力 |
訓練學生具有經營分析與決策科學之能力 |
培育學生具有洞悉企業經營績效之能力 |
養成學生具有倫理道德素養與團隊合作能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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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核機制 |
相關課程修習通過 |
相關課程修習通過 |
相關課程修習通過 |
相關課程修習通過 |
相關課程修習通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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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班 |
核心能力 |
會計專業知能 |
倫理、人文及法律知能 |
資訊應用能力 |
學術研究能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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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核機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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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畢業前須選修「論文專題研討」課程。
- 學術論文規定:
1.指導教授須由本系所專任教師擔任。
2.論文須全文投稿。
3.論文須投稿至有審稿制之研討會或期刊。
4.論文投稿須於論文口試前被接受;若未能達成以上規定者則須延畢,延畢一學期若仍未能符合以上規定者,則改由系所3位以上(含)專任教師內審,指導教授則須迴避論文審查,通過後始可提出論文口試申請。
- 本修業規定經系務會議、院務會議、教務會議、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